北京保安协会召开第一届理事会第十二次常务理事会

发布时间:2018-09-26 作者:

2018年9月21日,北京保安协会在协会一层会议室召开“北京保安协会第一届理事会第十二次常务理事会议”。北京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副总队长、北京保安协会常务副会长闫武军、北京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保安管理支队支队长王文柱、北京市保安服务总公司总经理、北京保安协会副会长张涛、北京长城护卫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保安协会副会长胡永生、北京振远护卫中心总经理杨新平、北京保安协会秘书长张林等领导,以及25个常务理事单位代表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张林主持。


会上,何钢副秘书长首先通报了《2018-2019年度北京市保安服务法定成本标准》测算的有关情况,并对确定的法定成本标准进行了说明;初卫东副秘书长宣读了《关于增补杨新平同志为北京保安协会副会长的决议(草案)》;张文勇监事长介绍了《北京保安协会第一届理事会第十二次常务理事会拟接收4家报警运营服务企业为本届协会常务理事、理事和会员的候选单位名单及企业情况》。


会议决定:《2018-2019年度北京市保安服务法定成本标准》为:普通保安员4665元∕人∕月、初级保安员4938元∕人∕月、中级保安员5474元∕人∕月、高级保安员6320元∕人∕月(以上标准均不含伙食、住宿费用)。《2018-2019年度北京市保安服务法定成本标准》自2018年10月1日开始执行。


会议决定:增补北京振远护卫中心总经理杨新平同志为北京保安协会副会长。


会议决定:接收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为北京保安协会常务理事单位、北京富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北京保安协会理事单位、北京明望杰安智能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和北京万家安全系统有限公司为北京保安协会会员。


北京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保安管理支队王文柱支队长应邀出席了会议并讲话。


最后,闫武军副会长做了总结发言:他首先对杨新平同志当选为北京保安协会副会长表示祝贺;关于下一步工作,闫武军副会长要求:一是各级各部门要通力合作,加大对《法定成本标准》的宣传力度,坚持“4665元”的底线,建立健全公安、税务、工商、劳动部门的联合执法机制,抓好《法定成本标准》的落实。二是要以4家报警运营服务企业入会为契机,抓好人防与安全技术防范企业的融合,加强合作,实现共赢;三是进一步强化以等级评定为标志的行业自律工作,各常务理事单位要做好表率,以大带小、以上率下。协会还要结合新的情况,抓紧对《等级评定标准》的调整研究;闫武军副会长还对“两节”期间的安保工作提出总体要求。本文来源北京保安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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