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警方对两家未持有保安员证小区物业作出行政处罚

发布时间:2018-07-16 作者:

日前,东海县公安局对未持有保安员证的两家小区物业作出了处罚。


近期,东海县公安局针对部分小区案件高发的实际情况,联合相关部门,加强了对小区物业的管理和整顿,在整顿过程中,发现有两家物业小区保安人员未持有保安员证,且小区内侵财性案件高发。根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规定,县公安局对未持有保安员证的两家小区物业作出了责令限期10日整改并处警告的行政处罚。两家物业小区都表示接受公安机关处罚,对自招保安无证上岗的问题立即整改,同时采取措施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加强内部安全防范,有效压降案件的发生。


警方在此呼吁:聘请、使用有保安资质的保安员是安全的前提与保障。保安服务企业在聘用保安的时候,一方面要尽快让录用的试用人员到当地派出所进行报备,同时马上组织这些人员通过学习和考试,取得保安员上岗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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